一、受理条件:
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
二、办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
《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[2004]第27号
《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国发[1997]37号)
三、所需材料:
使用天津市商务委统一设计的上报形式,通过网上办公系统传输电子数据。
四、办事程序:
企业需通过网络www.tjcofc.com 注册并提交申请,经发局初审合格者转报市商务委审批。
五、办事时限:
即时办理
联系人:李小姐,陈先生
电话:83715786、837157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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