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
外资(台、港、澳)企业管理
对外贸易管理
外事管理

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
外资(台、港、澳)企业管理
对外贸易管理
外事管理

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
外资(台、港、澳)企业管理
外事管理
内资、中外合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
 

  一、受理条件:
  在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经发局备案的内资企业
  二、办事依据:
  1.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管理工作的通知;
  2.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;
  3.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05年修订)。
  三、所需材料:
  1.项目备案通知书;
  2.设备免税申请;
  3.设备清单;
  4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  四、办事程序
  1.企业提交相关材料;
  2.园区经发局报园区管委会审批;
  3.园区管委会发送市发改委设备免税函。
  五、办事时限
  自材料收齐后3个工作日结束。
  联系人:王东岳
  电话:837182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