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受理条件:
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注册、具有进出口权、已签订软件出口合同的软件企业。
二、办事依据:
《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》
三、所需材料:
1、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申请表。
2、合同副本。
3、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。
四、注意事项:
企业需按执行合同的实际发生金额进行事后登记。
五、办事程序:
1、企业登陆http://com.zhonghezhiyuan.com/qiye,注册企业基本信息。
2、在线填写软件出口合同内容,提交至主管部门。
3、企业带材料到海泰大厦2楼经济发展局窗口进行合同登记备案,并取得登记证书。
六、办事时限:
自材料收齐起1个工作日内结束。
联系人:章玲 吕欣
电话:83715778 837182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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