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
外资(台、港、澳)企业管理
对外贸易管理
外事管理

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
外资(台、港、澳)企业管理
对外贸易管理
外事管理

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
外资(台、港、澳)企业管理
外事管理
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
 

  一、受理条件:
 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注册、具有进出口权、已签订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的企业
  二、办事依据: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》
  《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》
  《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》
  《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》
  三、所需材料:
  1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。
  2、合同副本。
  3、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。
  四、注意事项:
  合同中不得约定税务条款,提交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,需在签字日期后1个月内登记。
  五、办事程序:
  1、企业申领电子钥匙和CA证书,开通网上帐户。
  2、登陆http://gov.ec.com.cn/tech/tecimp/info.htm,在线填写技术进出口合同内容,提交至主管部门。
  3、企业带材料到海泰大厦2楼经济发展局窗口进行合同登记备案,并取得登记证书。
  六、办事时限:
  自材料收齐起3个工作日内结束。
  联系人:章玲  吕欣 
  电话:83715778  83718239